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项目(法人):
现将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治欠办〔2020〕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方案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属地治理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并及时组织开展本地政府投资项目的排查及农民工使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落实好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杜绝欠薪行为。同时,要做好本地相关企业工程款结算,并抓紧拨付,解决源头拖欠问题。
二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治欠办﹝2020﹞13号)要求,立足本地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依法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治欠办﹝2020﹞12号)要求,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及时组织开展本部门有关《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着力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联 系 人:谢洪涛
联系电话:0431-84994076
附件:1.吉林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
2.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
工作要点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