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诚信管理,维护我省水利建设市场秩序,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我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总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有关初审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行业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申报工作的有关流程明确如下:
一、申报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及我省有关行业等相关规定。
二、申报内容
(一)企业净资产
企业净资产需达到4000万元以上。主要是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
(二)人员
一是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工资关系、高级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省住建厅等四厅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三)业绩
一是按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须提供近10年承担过水库、水闸、水电站、泵站、水工隧洞、水工混凝土浇筑或坝体土石方填筑或灌浆或防渗墙、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业绩。
二是企业所申报的资质升级业绩材料,须包括项目的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批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单、验收鉴定书。
三是专业工程分包业绩,企业除提供以上资质升级业绩材料外,还需提供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本工程可以进行专业分包的规定材料,并附有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及工程价款结算单。
四是施工企业申报资质升级业绩材料的同时,还需上报有关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明,包括项目的名称、中标单位、技术指标、验收等基本情况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核查方式
一是我厅将及时对省住建部门转来的施工企业申报资质升级材料进行核查,并通过电话、函询、网上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是对企业申报的资质升级材料在项目所在地公开网站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所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实,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的业绩信息,不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申报业绩考核。
三是通过核查,对核查内容符合升级要求的,我厅将及时反馈省住建厅,对不符合升级要求的也及时反馈省住建厅。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企业实施惩戒。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发现施工企业在提供资质升级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以及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等严重不良行为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及企业不诚信档案,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实施惩戒,并将情况反馈省住建主管部门,切实维护我省水利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