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鳌龙河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工程(一期)(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41126SLGC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昌邑区鳌龙河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已由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昌发改字〔2024〕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众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鳌龙河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工程(一期)(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计划在鳌龙河吉林市昌邑区流域内建设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桦皮厂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位于桦皮厂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旁;鳌龙河河口湿地一、湿地二位于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陈屯旁;搜登河生态修复工程利用搜登河现有灌溉水塘;大绥河 生态修复工程利用大绥河现有灌溉水塘;生态缓冲带工程位于鳌龙河干流(平原村段、庆祥村段)以及搜登河、大绥河,选址均为拟建或已建坡式未硬化护岸,即河道两侧边坡,均不涉及两岸陆域农田区域。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中桦皮厂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占地面积3525㎡;鳌龙河河口湿地一占地面积18789㎡,河口湿地二占地面积23721㎡,共计42510㎡。
2.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实施需要,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08时至2024年12月05日16时,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和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http://sl.jlssljsxx.com:8003)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http://sl.jlssljsxx.com:8003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4.2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http://sl.jlssljsxx.com:800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联系人:孙涛
电 话:0432-627550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众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大路东昌小区12号楼8号网点
联 系 人:王延涛
联系电话:0432-69920779(办公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水利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邮编:132011
电话:0432-64831311